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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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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1届SIAV上海国际高级HI-FI演示会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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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发表于 2013-4-27 11:20:55 | 只看该作者
吃过巴鱼,没觉得特别鲜美。
212#
发表于 2013-4-27 11:29:15 | 只看该作者
《羊城晚报》相关报道:

它是不是河豚?能不能吃?多年来卫生监管部门未能给市民一个明确的说法

  文/图本报记者 许悦 实习生 李洁琼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转眼又到河豚毒性最强但肉质最鲜美的春天。让“好吃”的广州人困惑的是:巴鱼(俗称“鸡泡鱼”)到底是不是河豚?巴鱼到底能不能吃?

  针对这一疑问,记者连日采访,竟得不到一个相同的答案!

  酒楼挂牌卖巴鱼

  要说广州吃河豚最出名的地方,嘴馋的人都知道是在南沙。在食客林先生的带领下,记者直奔南沙天后宫附近的小食肆。这里环境简陋但因物美价廉名声不小,很多市区的人专门驱车前来尝鲜。林先生是熟客,一说要吃清蒸河豚,老板马上带我们看屋内的水盆,盆里养着好几条背部有斑纹的鱼,“这就是河豚”。记者在一旁说:“河豚有毒,我们还是不吃了。”老板马上改口说:“其实是巴鱼,是河豚的一种,没毒的。”

  相比南沙食肆偷偷卖巴鱼,越秀区的鸿×海鲜酒家、天河区的×兰香酒家,却是光明正大在海鲜池中辟出一格,专门卖巴鱼,58元.500克,食法有冬菜蒸、豉汁蒸、铁板烧,负责海鲜池的酒家人员说:“河豚、巴鱼不一样,巴鱼没毒可以放心吃。”


图:越秀区一家海鲜酒家的海鲜池专门辟出一格卖巴鱼

  第 1 页

   是否有毒说不清

  记者翻查法规发现,国家卫生部1990年颁布的《水产品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而对巴鱼是否禁吃,并无法规涉及。

  记者又查阅过往新闻发现,海珠区卫生监督所曾检查酒楼,将巴鱼撤柜,这么说来巴鱼应该也是禁售的。但记者昨天致电广州市卫生局,咨询巴鱼是否禁吃,辗转多个部门,最后得到的答复跳开巴鱼,只是说:“条文规定,禁止市民食用河豚。”

  紧接着,记者又致电多位专家和监管部门的负责人,没想到大家说法竟然都不一样:

  “巴鱼有毒论”———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巴鱼是一种低毒河豚,建议市民不要食用。“巴鱼无毒论”———南沙区卫生监督所不肯透露姓名的有关负责人:巴鱼是河豚的一种,无毒。但是我们不提倡食用巴鱼,如果接到群众投诉酒楼出售巴鱼时,我们会过去检查。

  “巴鱼毒性不确定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延宝:巴鱼是河豚的一种,淡水养殖的无毒,海水生长的有剧毒。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河豚多为人工在淡水养殖的暗纹东方豚,它们的毒素主要分布在肝脏、卵巢、皮肤和血液等部位,经过去除有毒部位以及合理的烹饪,食用是没有问题的。不同时期、不同海域养殖的河豚毒性也不相同,但是市民很难凭肉眼分辨出淡水养殖还是海水养殖,所以确定食用河豚的时候,还是小心谨慎为好,切不可在海边抓到河豚就随便煮来吃。

  “人为致巴鱼有毒论”———南海水产研究所水产养殖鱼生物技术研究室专家:巴鱼不是河豚,为两栖动物,是二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保护的物种。本身无毒,人难以抓住它们,一般都是人放毒毒晕了才能抓住,人是因为吃了中毒的巴鱼而中毒,并不是吃了巴鱼中毒。

  权威声音未出现

  虽然众说纷纭,撇开巴鱼是不是河豚、巴鱼有没有毒的争论,有一点,专家和监管部门的意见是接近的:就是巴鱼不能乱吃。但就是这么一种市面上并不少见、可能存在毒性的物种,这么多年来竟无一个权威的声音作出“能吃”或是“不能吃”的决定。

  而记者采访过程中监管部门的回应态度,多少暴露出多年来对巴鱼监管缺位的原因。某区一位相关负责人坦承看到有人卖巴鱼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叫记者“不要捅这个娄子”。另一个区的相关负责人则说,巴鱼是否禁吃目前并无法规涉及,卫监部门按规办事,巴鱼能否卖不应该由他们来决定,一旦有权威声音出来说不能卖巴鱼,他们马上就会去查处。

  关键是,本着对市民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对巴鱼能不能吃的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是主动介入调查的吧?

  而很多食客如林先生表示,民间对合法吃巴鱼呼声甚高,河豚有毒大家都知道要慎吃,但至今没听说过吃巴鱼致死的。目前不仅是广州市,全国很多地方巴鱼、河豚的消费市场潜力巨大,禁食令行不止,去年江苏还曾计划对食用河豚给予有限开禁。“希望卫生监督部门尽快会诊巴鱼给它正名,能吃或是不能吃,都要给消费者一个明白。” 
213#
发表于 2013-4-27 12:13:30 | 只看该作者
河豚最毒的地方是肝,也是最美味的地方,以前番禺东涌镇有位老渔民专制河豚肝让熟客品尝,我的朋友吃过后均称美昧无比,我从来都不敢去尝试,但“花泡”(最毒也是最美味的河豚)倒是吃过,确实美味。
巴鱼应该是无毒的,吃巴鱼我最喜欢吃巴鱼肝,前几年经常吃,没出现出任何事情。
214#
发表于 2013-4-29 14:29:14 | 只看该作者
鱼中的李鬼。
215#
发表于 2013-4-29 16:54:00 | 只看该作者
几年前,香港有位漁客在其食材篇已作说明,如下:

内地有食肆以「(魚巴)魚」作招徠,不知者以為是啥新品種,說穿了就是河豚,亦即俗稱的雞泡 魚,換個名字趨低調(內地禁售此魚迄今已十七年),免過份引人注目而惹上官非者也。
不過,話雖如此,報章上仍常見有人因吃此 魚中毒的新聞,出亂子的原因,除了不時而食之外(此魚春夏之交產卵,期間全身劇毒),肯定 是宰魚時候處理不當之過。
漁客久居新界,多年來進食雞泡魚無數,平 安大吉。記得每逢歲杪寒冬日,之前對戶魚欄老闆已揚聲──「稍後早些過來,幫口幫手」;異 日隔鄰海鮮檔主人邀約──「今晚飲魚湯,加雙筷﹗」飲魚湯者,吃雞泡魚之謂也。
劏魚的方法─扔外皮及腸臟,也徹底清洗血 液,這是基本過程,可是有一點最重要的,這些從漁民艇上捧將過來,而又幾乎屬於免費的多尾 雞泡魚,只取左右兩幅淨肉。在烹調前,必然先用沸水熨過,待魚肉顯出硬身,即可撈起備用; 若否,魚內呈現軟綿綿,整幅完全不成硬塊,這尾魚肯定存有毒素,稱作「潺泡」,需棄去及毀 之,以免因他食而累物害人。
好了,經過驗準認為無礙,即將之置於高身 瓦罉內滾透,再用文火煲之,配料取蘿蔔、老薑及陳皮若干,煲上十個八個小時。
及至揭起罉蓋,一陣香氣撲鼻而來,餘下湯 渣有限,因為魚肉及老薑已漸溶沒於湯水中,而經多個小時火路,蘿蔔同時也變成為「鏽紅」色 素,入口即化,可證火候足夠焉。
開懷暢飲,啤酒雙蒸任意之,此種雞泡魚 湯,味道濃郁鮮甜,成人食之健體強身,長者亦可防止過多夜尿,一般漁家人等,冬來享用,行 氣活血,更勝參茸補品焉。
人謂雞泡魚存有河豚毒素,我輩寒天進食, 乃當家常便飯,尤有甚者,某些漁民或蠔民,除了自己動手宰魚之外,更連「雄雞泡」腹內之剩
餘物資亦不放過,作「白灼雞泡魚矐」,蘸上芥 醬及豉油,每視之為人間極品,「拼死食河豚」者,此之謂歟﹗

[ 本帖最后由 纯粹HIFI人 于 2013-4-29 05:03 PM 编辑 ]
216#
 楼主| 发表于 2013-4-29 17:33:40 | 只看该作者
217#
发表于 2013-4-29 17:40: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p 于 2013-4-26 01:54 PM 发表

感觉是属于鲶鱼这个大类,肉质滑嫩没腥味。第二天想再吃,但在昆山淀山湖旁都吃不到。

JP兄,下次来沪我请你吃,我知道哪家烧得最好吃,吃这个鱼得到吴淞、宝山来,哈
218#
发表于 2013-4-29 18:16:3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广州番禺就有不少的地方吃河豚,深圳更多,每年都吃。暂时还没有中过毒。
219#
发表于 2013-4-29 21:45: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山鸟语 于 2013-4-29 05:40 PM 发表

JP兄,下次来沪我请你吃,我知道哪家烧得最好吃,吃这个鱼得到吴淞、宝山来,哈

多谢鸟语兄美意,届时免不了叨扰!
220#
发表于 2013-4-29 21:57: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p 于 2013-4-29 09:45 PM 发表

多谢鸟语兄美意,届时免不了叨扰!

那就一言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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