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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勃拉姆斯/舒曼:大、小提琴复协奏曲/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NAXOS-033)
勃拉姆斯:大、小提琴复协奏曲(篇幅较长,但故事感人)
众所周知,勃拉姆斯与19世纪杰出的小提琴大师约阿希姆友谊深厚,这不仅是因为约阿希姆曾经为勃拉姆斯所作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咨询和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并且这首作品还是在他的演奏之下而成功的。
早在这许多年之前,勃拉姆斯还是默默无闻的时候,有一次,20岁的勃拉姆斯与匈牙利的小提琴家雷米尼组成了二重奏在作巡回的演出。在一次音乐会上由于钢琴破旧,怎样调整也是总与标准音高低半度音。开演在即,于是勃拉姆斯便凭借着他的才智,在为小提琴伴奏时进行了即席转调,弹高半度音,从而完美地与雷米尼演奏了贝多芬的《克鲁采奏鸣曲》。
音乐会演出时,约阿希姆在座,当他得知此事以后,对勃拉姆斯的才华推崇倍至,于是便将勃拉姆斯引见给了音乐界的前辈舒曼和李斯特。后来在舒曼与李斯特的大力推崇下,勃拉姆斯才得以进入了音乐圈。
勃拉姆斯的性格含蓄内向,在曲风方面倾向于古典的风格,他对自己要求很严,一生的作品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可以说篇篇皆为上品。
勃拉姆斯与约阿希姆的友谊深厚,约阿希姆既是他的益友,也是他的良师,两人的友好情谊长达30年之久,但是后来两人却由于一件事情险些翻了脸。
那是1880年,勃拉姆斯发现与他交往多年的约阿希姆近来越来越有些心理上的变态,他常常无端地指责他的妻子阿玛丽与勃拉姆斯的出版商希姆罗克之间有着不正当的关系。
作为朋友,勃拉姆斯深知约阿希姆的猜疑是毫无根据的,他的妻子阿玛丽是无辜的。但不管勃拉姆斯怎样从中作着各式的调解,似乎都无法使约阿希姆减除妒嫉的心理。
于是勃拉姆斯便给阿玛丽写了一封信,表明了自己对这件事的态度。
在信中他写道:“我向来知道你所遭遇的困难,首先让我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你丈夫的想法或话语,因为你实在没有任何理由会那样做。我一直对你满怀着同情,如今因为与你相处过,我更完全站在你这一边,我多么希望能为你们的和解作出点什么。然而你也应该看得出来,即使我与你的丈夫有着长达30多年的友谊,即使我对约阿希姆敬爱和欣赏,即使艺术将我和他连接在一起,但我和他的交往仍然总是十分地小心谨慎,以至我很少和他长久或是密切地相处在一起,也从来没有想过和他同住一个小镇上,或者定下来和他一道工作。现在我也告诉你,而且比你更早就知道,约阿希姆是以怎样一种令人不悦的怪异方式折磨自己和他人,这已经到了令人难以理解的程度。就如同我已无数次告诉过约阿希姆一样,我认为而且相信他严重地误会了你,并且衷心地希望他能放弃那些可怕而又错误的幻觉。”
勃拉姆斯写这封信的目的,是想一方面消除约阿希姆的猜疑,另一方面是使他们夫妻二人和好如初。但是不想最后夫妻二人的关系非但没有好转,而且还闹到了法庭。
在法庭上阿玛丽将勃拉姆斯写给她的这封信公布于众,以其为旁证来证实自己的人品。但为此,约阿希姆大发其火,从此便断绝了与勃拉姆斯的来往与联系。
虽然两位相处了30余年的朋友至此不欢而散,但是约阿希姆在此后的一些音乐会上仍然在继续演奏勃拉姆斯的音乐作品,因为他懂得勃拉姆斯音乐的价值。
两位朋友的友谊来往虽然中断了,但是他们彼此还都非常惦记着对方在事业上的进步与发展。
1887年,勃拉姆斯准备创作一首弦乐协奏曲。最初他想写成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后来又想将其写成小提琴与大提琴二重协奏曲。
但是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作品,勃拉姆斯都深感自己对弦乐器的了解不够深入。虽然他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在此前曾经无比地辉煌与成功,但那时因为是有约阿希姆在做他的技术顾问与指导,所以就使他得以顺利地完成。
现在却不同了,自己和约阿希姆友谊中断,没有人能来帮助自己在一些具体的弦乐演奏上提供咨询,因此勃拉姆斯很苦恼。
随后勃拉姆斯给舒曼的夫人克拉拉写了一封信,向她讲述了自己心中的郁闷。
克拉拉很快给勃拉姆斯回了信,在信中她说,希望勃拉姆斯能和约阿希姆重修旧好,这样无论是对他个人或是对事业,都有好处。
勃拉姆斯听从了克拉拉的劝告。于是在1887年的7月,他便给约阿希姆寄去了一个明信片,投石问路。
在信中勃拉姆斯写道:“我近日要创作一首小提琴与大提琴的二重协奏曲,有许多技术上的问题需请你合作,不知意下如何?”
约阿希姆在收到明信片以后,便很快地复了回函,他在信中表示,非常乐意合作,于是一对朋友又重归于好了。
勃拉姆斯在约阿希姆和友人的帮助下,很快便完成了《A小调小提琴与大提琴二重协奏曲》的创作,并且于1887年的10月18日在科隆举行了首次公演。
当时的首演是由约阿希姆演奏小提琴,豪斯曼演奏大提琴,勃拉姆斯亲自指挥。
勃拉姆斯在这首作品编号为102的二重协奏曲中,力求体现的是一种内在、深刻、含蓄的美感。
勃拉姆斯将这首作品题献给了约阿希姆,在总谱的扉页上勃拉姆斯这样写道:谨献给约瑟夫·约阿希姆。此作品系为他而作。
当您了解了这些发生在音乐后面的故事之后,再聆听勃拉姆斯的这首《小提琴与大提琴二重协奏曲》时,是不是就更多了一层感觉呢。
舒曼:大提琴协奏曲
Schumann(1810—1856)一生只写了一首Cello Concerto。然而,西洋音乐史上,尤其在浪漫时期,写Cello Concerto的作曲家,除了Dvo?ák(乱码。应该是德沃夏克吧?)外,很难有人能与Schumann相提并论。Schumann艰深得多,Dvo?ák则完全不同,属於不同的世界——犹如顶著浪漫时期的两根柱子,但顶著不一样的天。
[ 本帖最后由 sunwz5057 于 2011-7-4 08:32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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