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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甲流儿被弃尸水沟 疑父母无钱治被迫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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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23:0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疑无钱治疗,父母打算带男孩回广西老家。(模拟图)制图:郭宇晖
殡仪馆人员运走尸体时戴着口罩、穿着防护服。
疾控中心人员全副武装在弃尸现场消毒。
一名年仅3岁的周姓男孩,从广西贵港跟随父母来广州打工,却不幸感染上了甲流,而且转化为重症患者。原本已进入医院的男孩,不知何故却从医院里出来了,昨日被发现躺在广从公路旁的干涸水沟里,已经死亡,他的父母则去向不明。
据知情人透露,男孩父母是因为无钱医治才坚持要带孩子出院,本打算回广西老家继续治疗,在回家途中却发生了悲剧。
据悉,男孩的尸体刚被发现时,其身旁有一本病历,记录了孩子的姓名、年龄、籍贯、发病的时间和症状以及治疗过程。但不久之后,病历就被白云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拿走了。
干涸水沟惊现男孩尸体
昨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位于白云区的石湖村。在北二环和广从公路交汇的立交桥附近,已有警车和疾控中心的车辆停在路边,并在事发地周围拉起警戒线。
小孩的尸体被弃置在离马路十米之外的一条干涸的水沟里,水沟约有1.5米深。孩子尸体的大部分都用布遮盖着,只露出了前胸和半张脸,双目紧闭,脸色灰白。
路人告诉记者,尸体是当天下午1时左右被一名环卫工人发现的。环卫工人立刻报警,警车随即赶到,并叫来殡葬车。奇怪的是,殡葬车来了以后,工作人员到尸体边稍作检查便匆匆离开。不一会儿,疾控中心的车辆来到现场,工作人员开始在尸体周围消毒。
警方提醒记者远离尸体
虽然广从公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多,但行人不多,再加上尸体被弃置在沟里,所以没怎么引起路人的注意。
下午6时左右,一辆殡葬车来到现场,两名工作人员全身裹着防护服,戴着医用眼镜和大口罩下到沟里,用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将小孩尸体装进去,密封后用担架抬了出来,放入殡葬车里运走。警察和疾控人员随后离开,他们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只是提醒记者远离尸体。一名警察在开车离开现场时,特意告诫不要离弃置尸体的地点太近。
确实为重症甲流患者
一具弃尸,为什么会让殡葬车来了又走,然后又全部武装的回来?为什么会引来如此多的疾控中心人员?
记者联系到一位知情人士。他告诉记者,死亡的小孩今年3岁,可以肯定是重症甲流患者。
知情人透露,小孩子是广西贵港人,父母一直在广州打工。上月28日,小孩患了感冒并进入广州某医院治疗,后经确认是甲流,而且是重症患者。因家里比较穷,无钱继续治疗。昨天早上8时,孩子的父母不顾医生劝阻,强行将小孩从医院带了出来,欲回广西老家。谁知孩子出来后不久便死了,父母随后将尸体弃置路边。
记者希望能知道孩子之前在哪家医院就医,但知情人拒绝透露。他提醒记者,采访回去后一定要洗手、洗衣服,以免被传染。
记者随后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被弃尸的小孩姓周,确实为重症甲流患者,曾先后在广州地区的两家三甲医院治疗。至于后来为什么能出院,怎么死的,如何被弃尸路边,孩子的父母今在何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曾先后在两家
三甲医院治疗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昨晚11时表示,他刚刚了解到,该患儿曾先后在广州地区的两家三甲医院接受救治,省卫生厅将责成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记者 任珊珊)
链接
卫生部要求:
对重症甲流患者应积极治疗
不能因费用问题而延误救治
根据卫生部11月底发布的《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费用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流患者的医疗救治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甲型HlNl流感患者和发热(体温37.5℃以上)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到甲型HlNl流感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通过上述三种制度按照规定予以报销。
该《通知》要求:承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诊疗方案、有关规范和指南及时开展诊疗和救治工作,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
据了解,目前看门诊不住院的甲流轻症患者,检查和治疗的费用基本在200元左右。病情偏重的需要住院的患者需要提前缴纳3000元住院押金。
另外,卫生部今年5月1日发布公告: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据了解,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味着:一、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二、采取积极措施抢救。
2#
发表于 2009-12-11 23:07:25 | 只看该作者
无语。。。。为人父母。。。。。。怎么可以这样。。才三岁啊。。。。 。。这个社会真的这么悲哀。。。
3#
发表于 2009-12-11 23:09:48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变的越来越冷漠了。。
4#
发表于 2009-12-11 23:13:04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行为做父母的怎么做得出来?
5#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21:49:46 | 只看该作者
那天我刚好开车经过,还以为是什么刑事命案,原来是这单事。为人父母做出这样的事,心寒啊。会遭天谴的!
6#
发表于 2009-12-13 08:58:09 | 只看该作者
谴责这无良父母的同时,也拷问这个社会的救助机制,昨天的电视新闻还说到一名车祸司机的遭遇,车祸后两台救护车到场首先问伤者有钱否,得知没钱就掉头溜人(让人想像到一群野兽同时扑向散发着肉香的丛林,当发觉此丛林中并无裹腹之肉时快速散去)。同时也想起不久前亲眼看到的一名重伤民工因家属未筹够入院押金而躺在急救室门口等死,重伤民工的妻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并无影响在场医生护士们的说笑聊天..........................
这个社会中的草根阶层在遇到重大灾祸时的无助相信好多人都曾目睹过,但一直以来都未有过什么实质性的改善(除了体现在文件上会议上之外),昨晚在一个论坛上刚看到某网友上传一个县班子的豪华生活的相片,最保守估算每月也需百多万开支,钱从何来?我也常亲眼看到一些乡镇级干部随便吃过万元一桌的饭菜而眼不眨心不跳,我所说并非离题了,是想说这个社会两个阶级的距离正逐步越走越远...........
7#
发表于 2009-12-13 11:17:58 | 只看该作者
谁怜天下父母心,所谓切皮不离肉,不能责怪这对父母,有谁知他们外出打工谋生的艰辛,况且他们不是讲话要带返广西家乡继续医治吗?不能理解的应是该医院为什么允许病人出院,对于如此特殊病症为什么不特殊处理,何况遇到这样特殊的家庭,作为医院(医生)明知病人出院等于无望,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行为比不上文明社会对待一条狗的爱心。
8#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3 14:55:52 | 只看该作者
甲型病毒传染性比较强,不应该将一个重症的甲型的死亡男孩丢弃在水沟里,这样会导致多大的严重后果。

从人性跟道德上都说不过的!
9#
发表于 2009-12-13 19:03: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83961 于 2009-12-13 11:17 AM 发表
谁怜天下父母心,所谓切皮不离肉,不能责怪这对父母,有谁知他们外出打工谋生的艰辛,况且他们不是讲话要带返广西家乡继续医治吗?不能理解的应是该医院为什么允许病人出院,对于如此特殊病症为什么不特殊处理,何况 ...
医院的做法是有问题,但现在的政府又无承诺对患H1H1无经济能力公民医药费买单,遇到这样的情况医院也很难处理的;收了那么多的税,全世界都知道政府是不缺钱的,发生这种事,政府有很大责任;
10#
发表于 2009-12-13 19:05:06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有钱。。。有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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