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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音室的设计——我也稀离糊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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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9-23 17:0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初由 双虎龙跃 发布
[B]我还以为你办完事就把我和本网站给淡忘掉了呢!

这次去太忙了又很辛苦,等下次吧。对了,我还会带上球拍与你会一会呢!

欢迎你常到昌业音响(杭州)来坐坐。

试音室的尺寸为:长5.34米*宽3.8米*高2.7米,该比例尺寸是通过理论计算出来的“黄金比例”。
至于投资为多少你要问一下昌业音响(杭州)的负责人,我是只管设计、选材和校声,有人会付钱的。
这个试音室我设计的比较专业,适用于纯商业性质的用途。如果是家用,费用还可以大大降低。

至于具体的设计制作与材料选择,你可以参考本置顶栏目中其它几篇有关听音室的文章,那里面都有详细的介绍。 [/B]

我对听音室的设计不是很了解。最近看某一杂志上的一篇声学文章对设计者的一些意见。搞到有一些稀离糊涂的,文章所说“一个“三无”的——无混响计算、无混响测量,从而也无“最佳”混响的时间调试的——听音室设计,也许听起来声音不错,但它几乎不可能一举而达到或接近房间的“最佳混响时间”,大概也是可以预料的”

不知道是李先生的理论计算是否出了问题!



2#
 楼主| 发表于 2004-9-23 17:03:33 | 只看该作者




3#
 楼主| 发表于 2004-9-23 17:04:39 | 只看该作者

4#
 楼主| 发表于 2004-9-23 17:06:14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9-23 17:39:46 | 只看该作者
难得你这么用心。
钱先生是一个专家学者,所以,说话做事比较严谨,也比较严密。
钱先生所说的“黄金比例”,纯属是一个“理论概念”,连他自己都承认,按此“黄金比例”所计算出来的房间尺寸比例,在实际应用中就显得“非常压抑”,说得大白一点,就是不实用。

再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黄金比例”是一个“俗”称,就像说“皇帝位”一样的概念。意指比较好的意思。

关于听音室纠竟该使用那一个具体的尺寸比例会是比较好的,或者说,是最比较“黄金比例”的,经过我近十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发现:“1:1.4:1.9”为最佳房间尺寸比例。无论是房间的结构比例,还是声音效果都是最好的。

可以说,昌业音响(杭州)目前的试音室,是我个人认为声音最好的一个,说的再具体一点,它已全面超过我个人的听音室声音效果。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你按照钱先生与陆先生的方式去设计制作听音室,你会觉得这个工作太神圣、太复杂、太麻烦了。因为他们都是专家学者,所以,一言一行讲求的是“滴水不漏”。
但如果你换一个角度去认识和理解此事情就会发现:陆先生设计计算了大半天,最后当落实到听音室的具体设计制作时,基本上不还是一个“阴阳平衡”概念吗?亦即:房间的吸音与扩散(反射)使用比例要大致对半平衡这个道理吗?!!!
但你会觉得:“阴阳平衡”这个道理太通俗易懂了,又方便做事。

另外,通过陆先生的纯理论技术方面的分析计算可知:听音室的设计制作主要就是控制混响时间这一问题。而对混响时间最好的控制方法就是“吸音”。没有“吸音”也就没有控制混响时间这一概念啦!
你是否会觉得这样的解释太深奥难懂呢?不用担心,换用另外一种通俗的语言方式,不就很容易把这一问题给解决掉了吗?即:如果你看到一个所谓的听音室中很少或根本就没有使用“吸音”材料,那么,它一定是一个不合格的听音室。从声音上来讲:中高频一定会是明亮尖利;中低频一定会是“嗡嗡”作响。为什么?一个不使用“吸音”材料的听音室,它如何把混响时间控制在0.5秒以下呢?那些中高频驻波它怎样给解决掉呢?还有那些中低频驻波怎么给处理掉呢?

回到主题,每个人的工作性质不同,考虑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就会不一样。对于发烧友来讲,选择你最容易理解和运用的方式方法,把自身的问题解决好了,也就达到目的了。这才是最根本的,也才是最有意义的。
6#
发表于 2004-9-23 23:37:22 | 只看该作者
钱先生在广州《音响世界》2004年第九期上有一篇文章,题目为“谈谈音响用房的打摩”,文中写道:“混响时间可以实测,也能用公式近似计算。但对一般音响爱好者面言都不现实。但可用以下几条听觉感受作参考:1)音色滋润、瑞丽(有足够的混响时间);2)前方声像位置明确,整体声音生动艳丽(混响没有过头);3)声音不觉干枯,不感到某种频率的声音特别不足,小功率时也能得到足够的音量(房间的吸音不过头)。要求之四需注意避免房间中的驻波过于严重,驻波会使得相应频率上的声音变得特强,从而使声场频响变得不平坦。”

从这段文字当中你就可以看到了吧!别人要是无测试指标、无计算指标那是不行的,是说不过去的;但他们就可以这样做!他们就可以凭借“听觉感受作参考”来评判听音室的好与坏。

不过,要是以这个所谓的“听觉感受作参考”,在实际应用当中却是非常难以操作和量化的。

我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则是:以耳机为师!为什么???
因为耳机一是全音域发声器件,所以,声音很准确标准;二是不存在周边环境对于耳机的干扰和影响;三是这玩艺在我们身边很容易找得到;四是拿耳机与听音环境及音响器材作试听比较,简单易用,方便明了。

通过上述说明,我想你应该非常清楚到底是那一种方式方法最简单易用、最方便明了了吧!

至于昌业音响(杭州)试音室的混响时间我为什么没有公布于众呢?其实道理很简单!
我只需要问你一个问题:你贴在本论坛上的那两位专家学者的文章你看懂了吗???
我猜测,你可能还没有看得懂。否则,你也就不会“糊涂”了。
好了,问题就简单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没有把那些混响时间数据指标给公布出来的原因所在。因为,连钱先生本人都觉得公布那些东西“不现实”,你说我们还公布它干吗呢?!!!
7#
 楼主| 发表于 2004-9-24 09:38:01 | 只看该作者
正如李先生所说,我对这个不是很懂,但有一点我是懂的科学就是科学,如果搞变通,搞什么”阴阳平衡“用听觉来收货,这样能行吗,建筑声学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科学,而且经过不断的实践,没有人对此提出过反对,说明是正确的。但如果觉得这样很复杂或麻烦而求变通,在听音室满屋子使用大量的吸音材料,导致吸音效果太利害连正常的声波都吸得过量,使一部分声波形成谷底,要把器材开很大的功率才发出足够大的声压。这就是不正常的一个现象吗。按我来看搞到满屋都是吸音的材料既花钱又效果不好。科学就是科学不能搞变通的,不然就犯国人的通病不尊重科学搞变通。
8#
 楼主| 发表于 2004-9-24 11:01:02 | 只看该作者
1、事实上,李先生有些说法正如钱先生所说“不但不是最好,而且犯忌,怕引起初学者混乱,故不得不说?例如试音室的长度为5.34米,不是基本上是2.7米的高度的两倍?这样的整数比其实最容易产生驻波,所以李文中所说的“黄金比例”尺寸是肯定有问题的!
2、声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是有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你凭一些经验,就说1:1.4:1.9为最佳房间尺寸比例,未免太武断了些?好,我问你,你所做的这些试音室,你能给出它们频响曲线吗?你能给出它们在125、250、500、1000、2000、4000Hz的混响时间吗?如果不能,就不要妄称“最佳”!
3、实际上按照陆先生的方法去搞听音室,个人反而觉得并不复杂,而且更贴近一般家居的环境,满屋子都是扩散板那种“玄学“的味道,最要不得,不科学。更重要的是他有坚实的理论依据,有据可依,有标准。你说你试音室如何如何好,但愿不要呈现”低频某些频段被吸收过度的情况!
4、至于说我没看懂陆、钱两位文章,未必太武断了些,起码我玩音响也有十多年,好歹也是个研究生水平,所以绝不会“糊涂”到连你文章中的存在问题都发现不了。好,你不是要公布杭州试音室的混响时间吗,我就问你是怎样测量的?
9#
发表于 2004-9-24 13:34: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是一位研究生,那就更好交流了。
一、“1:1.4:1.9”这个房间尺寸比例不是我发明创造出来的,它是欧洲广播电视联合组织(EBU)所提供的认为是最佳的“房间尺寸比例”。而且,这一尺寸比例也在著名的“波尔围线”之内。同时,它也是陆先生在《现代音响技术》杂志03年第十二期上所介绍和推介的。
二、按“1:1.4:1.9”这个比例去分割房间的尺寸应为:2.7米高:3.78米宽:5.13米高。那为什么昌业音响(杭州)的试音室尺寸为:2.7米高:3.8米宽:5.34米高呢?这就存在一个理论与实际操作的问题。以杭州试音室为例:如果严格按照5.13米而非是5.34米去分割房间,那会出现一个什么情况呢?多出来这0.21米将使房间的整个格局看起来非常别扭,也很不方便。关于这个问题你只要去杭州试音室实地看过就会清楚了。所以,搞理论、搞学问,与在第一线做实事,是存在着一定差距的。所以说,做实事时,就要有所“变通”。否则,发烧友就不要考虑搞听音室了,因为,除非你自己盖房子,不然的话,或许你将很难找到合乎最佳尺寸比例的房子。
三、如果你觉得陆先生所介绍的方法非常实用,那就按他所说的方法去做好了。玩音响主张走的就是这条路。
四、至于“满屋子都是扩散板那种‘玄学’的味道,最要不得,不科学。”——恕我直言,这话说的反倒就有点不够科学、不够理性了。自己使用过没有?使用过以后才去宣判这才是科学的态度。扩散板也不是我的发明创造,与“1:1.4:1.9”一样,都是洋人发明创造的,而且,这玩艺在台湾、日本音响界早已推广普及多年了,找几本杂志翻看一下就知道了。
五、昌业音响(杭州)试音室的混响时间为:125Hz/0.64;250Hz/0.60;500Hz/0.45;1000Hz/0.36;2000Hz/0.36;4000Hz/0.34。这个数据与我所讲的“阴阳平衡”没有什么矛盾之处吧?
“但如果觉得这样很复杂或麻烦而求变通,在听音室满屋子使用大量的吸音材料,导致吸音效果太利害连正常的声波都吸得过量,使一部分声波形成谷底,要把器材开很大的功率才发出足够大的声压。这就是不正常的一个现象吗。按我来看搞到满屋都是吸音的材料既花钱又效果不好。科学就是科学不能搞变通的,不然就犯国人的通病不尊重科学搞变通。” ——你这话我就不知道是何意?是所指了?杭州试音室的设计处理基本上贯彻的是“阴阳平衡”法则,并没有吸音过量啊!
六、陆先生在《现代音响技术》03年第八期上的文章讲:“立体声放音的最大特色是空间感”。而这个“空间感”的产生是与两侧墙面第一次反射音处“适度”的吸音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在两侧墙面第一次反射音处不做“适度”的吸音处理,那么,立体声放音的“空间感”就很难完美的再现出来。这是陆先生文章的原意。
再来看陆先生在《现代音响技术》04年第九期上的文章介绍:他并没有主张在两侧墙第一次反射音处做吸音处理,而是有意让它产生反射,以产生声音的“包围感”。
由此可知:同样是陆先生的文章介绍,但“理论”鼓吹与“实际”操作的要求是不同的,你也可以说是“前后矛盾”。但我个人认为,这太正常啦!为什么?这就是声学理论常识的“活学活用”吗!
七、关于最后一个问题,我认为,也是一个最没有意义、也是不可能会有结果的“辨题”。这就像音响到底是“唯真”还是“唯美”一样,是一个永远也关不住的话题。
科学技术讲求的“一丝不苟”;而文化艺术追求的则是“独具性与时代特征”。完全按照一个技术数据规格出来,用来做洲际导弹、航天飞机之类的事情是再也合适不过了。但用来建造音乐厅、听音室之类的事情,就显得太无趣、太无味了。
《音乐厅和歌剧院》这本书可以看一下,美国人白瑞纳克对世界76个著名的音乐厅与歌剧院的声学问题作了一个细致的调研,结果发现:没有一个音乐厅或歌剧院的混响时间是相同的。这怎么可能呢???我想我们用不着怀疑洋人的科学态度与科技水平吧?!这就是艺术与科技的不同之处,如果这76个音乐厅与歌剧院的混响时间都是一样的(其实这个事情做起来岂不是太简单容易了吗),就像是莫扎特与巴赫的音乐听起来是一个味道一样,试问:那还叫做“艺术”吗?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出现了,那“艺术”也未免太枯燥和无趣了。

任何行业、任何事情,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坎”都是技术关;说像摄影一样,首先你要弄清楚搞明白:光圈、快门、焦距、景深等等这些基本概念以后,才能有资格越过这第一道“坎”而进入到摄影发烧友这个行列之中。然而,一旦越过这个“坎”后,所要做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呢?是如何“驾驭”这些基本知识和基本功。也就是说,光圈、快门、焦距、景深与光线之间的如何运用已不是人们关注的要点,人们关注的焦点是最后的“作品”。同样的一个景点,却会有多种多样的摄影作品。这就是“艺术”!
用通俗的话讲:艺术是变通的结果。但变通的前提是技术。而最终确定艺术高下的却又不是理性的技术而是感性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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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4 14:39:54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不要把那些理论技术数据看的太神圣不可动摇。
一、不同的线路、不同的元器件、不同的机箱等等,却都可以获得相同的技术指标,然而,它们声音却可以差之千毫。
二、日本音响器材的技术指标差吗?好的要命!但日本的功放与音箱为什么很难立足于世界Hi-End之林呢?声音不行!这岂不是太感性、太不科学了吗?没办法!这就是音响文化!这就是文化艺术!
三、国产音响器材的技术指标差吗?有的甚至比欧美国家的音响器材指标都要好。那为什么卖不上价格呢???
过去是“声音的一致性太好了”,你根本无法从品牌上,而只能从外观造型上来决定选择你所喜欢的某款音响器材。
现在呢?“声音的独具性又太强了”,你还是根本无法从品牌上,却只能从某一个具体型号上来决定选择你所喜欢的某款音响器材。
四、欧美音响器材的技术指标特别高吗?过去或许是,但现在与我们国产的音响器材已没有什么太大的差距了。那为什么欧美的音响器材能卖天价呢?
欧美人都太固执了呗!从该品牌诞生的第一天开始至今,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它们的产品声音风格从来就没有改变过、或很少改变过。所以说,只要你特别喜欢某一种风格的声音,选择进口音响器材时就显得相对简单和容易的多。更重要的是,在认同这种声音风格的同时,也一并会对这种音响文化产生认同感。为什么?这些洋人为什么会这样如此的固执呢?必有其道理!这就是音响文化!也是进口高级音响附加值的所在。
科学技术在发展,设计制作音响器材的原材料也在不断变化和改变,但为什么人家的声音风格就能保持一致不变呢?这就是“驾驭”问题!

所以说,一味的强调理论技术数据的重要性和不可动摇性,这应该是初级技术层面的一个问题,远还没有进入到“驾驭”这一高级领域的层面。

张维国先生是青岛某大学的教授,他在《高保真音响》04年第九期上有一篇文章,
说:“事实上,按照以上装修后(混响时间为0.5秒),我们几个人都感觉到高音仍有些尖利,低音不太清楚,我们认为吸声量尚不足。于是又做了一些灵活的吸声结构(0.2-0.3秒)”。这是在为他自己的听音室设计制作所写的文章。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的设计制作与理论书本上的讲解,完全是两码子事。也就是说,真正能指出0.5秒的混响时间其实还是太高,要降低到0.2-0.3秒为好的人,多是一些真正参与设计制作听音室的人才会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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