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规定汕头以1860年1月1日对美国“先行开市”作为开埠的确切时间。
近年来,史学界经多方稽考,如《中美天津条约》和台湾出版的《四国新档》、《中美关系史料(嘉庆、道光、咸丰朝)》中有关表述均明确指出汕头开埠时间为1860年1月1日;而且汕头开埠属于“约开商埠”,主要标志是1860年1月1日潮海关的设立;加上在2007年召开的汕头开埠历史与城市发展研讨会上,香港学者马楚坚在大会上转述了治学严谨的饶老的新看法,称:“当时著《潮州志》‘尚年轻,资料不充分’,故错定为‘至同治纪元始改辟汕头为商埠’”,同时,饶老也认可了“1860年1月1日”的观点。
以广东省历史学会副会长黄赞发为倡议者的八位学者联名上书汕头市委书记李锋,学界普遍认可的“汕头开埠日为1860年1月1日”的观点历经波折,终获汕头官方支持。
黄赞发表示,对于开埠年份的“较真”,是因为开埠对于汕头来说有特殊的意义——虽然是耻辱的被迫开埠,但也加快了汕头近代化的速度,“有9个领事馆,街道上银行、教堂、洋行林立,变成了一个新兴的移民城市,影响了整个潮汕地区,乃至闽南、赣东南地区,可以说汕头是中国近代化进程的一个缩影。”
汕头位于广东省东部,历来是粤东、赣南、闽西南一带的重要交通枢纽,是近代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之一,商贸发达,曾出现“商贾云集,楼船万国”的繁荣景象,素有“百载商埠”的美誉, |